说说我的理解:
1、类型是对象的概括性描述,类型实例化后才是对象。比如“人类”是一种描述,实例化后比如一个叫张三的人就是人类其中一个具体的对象。
2、string是一个类型,实例化后才代表一个具体的字符串,如:
dim s as string = "张三"
s变量是一个string类实例化后的对象,其值是“张三”。但是我们不能说string类的值是张三,类是一种概述,并不是所有字符串都是"张三"
3、属性和函数(或者叫方法,不同说法而已)一般是对象才有的,比如我们说张三这个人有眼睛,四肢等等,这些就是属性,描述对象的具体状态,但是不能说“人类”这个类有眼睛,四肢属性,比如某些残疾人就没有。
这些都是面向对象的概念,理论上类是不存在属性和函数的,也就是我们所说的“共享成员”,因为世界是不确定性的,总有意外。
但是,我们只是编个程序实现我们想完成的功能而已,我们不是神,也不是哲学家,管他那么多。我自己定义的类型,我就喜欢有“共享成员”,我定义的“人类”这个类就是有眼睛,四肢属性,那又怎么样?!
所以明白了么?
Math类有没有属性,只是当时编写这个Math类的开发人员高不高兴而已,那有那么多为什么!您如果有能力完全可以扩展这个类型,自己加上任意属性......比如让数学也有眼睛
编程语言提供的各种语法,类型只是这种语言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用法而已,就当做公式一样记住即可。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20/7/13 23:10:51编辑过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