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哈市委、纪委前三年成立了调查处理红旗锅炉厂职工上访吴晓春案。虽悬案九年,上访200多次,累计五千人次以上,无人管的大难案,只用半年时间就调查清楚,形成正式处理的文件,分别责成以下各有关部门分工处理本案的有关事项。
1、于2014年1月23日把涉嫌五名局处级公职人员交哈市检查院定性处理,到现在过一年多没有向市纪委回复意见,如同无事一般,急的上访人天天催办,这就是检查院和市委对着干。
2、交给公安局的吴晓春贪污、偷税、侵占案、造假案,因哈市中级法院交给公安局检查院一份终止有效2008哈民三终字第188号判决书无效的信件,本案停办三年。
3、2014年市委、市纪委根据中纪委督办令,对此案办理完毕,在落实答复上访人后二个月,哈中级法院又拿出一份哈民三商终字第6号判决书(本判决书是吴晓春用自己本事取得的,没有被告出庭,判决书的内容也没有真实性,就是法院为保护吴晓春造假判决、使吴晓逃避法律的惩处,阻挡公安局上报批捕吴晓春的工作)。
根据上访人大多数到公安局经侦支队作证,证实法院有关人员帮吴晓春造假,是为逃脱公安局检查院批捕判刑的巧妙手段。实际贪污税款340万元,侵占国家集体资产超1亿2千万元,私卖土地26000多平方米,私灭失房产、建筑物17000多平方米,弄虚造假文件,事实都存在,吴晓春做出以上各个事件和拉拢哈市中级法院有关官员,保护自己过关,这些事实证明吴晓春犯法,该不该法办,欠职工上亿元的资产该不该归还?
中共哈市委和市纪检委交办给南岗区政府的本案案件共六项,拖了一年至今不办,其原因是造成办案是吴晓春和南岗区经贸局、市发改委三者和谋迼成的案件,如处理吴晓春,公检法和南岗区政府各别人员都受到法律的牵连,所以他们就顶着不办。
请习总书记、中央纪委王书记想个办法处理这一问题,我们要求立即撤消2014(民三终商字第6号判决书),因被告未出庭,他是属于自己告自己,胜诉的判决书是无效的,而且内容是不真实的。
哈尔滨市纪委答复我们的证据和本贴相符,在我手中,我对本文事实真实性负责。
本贴上网人:高占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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